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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(wǎng)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6-2-20
問題提出 秦女士 問題陳述 2005年7月,我在某電動車專賣店購買了一輛電動摩托車,可是騎了不到4個月,這輛車的蓄電池就出現(xiàn)了問題。我要求該店免費更換蓄電池,該店卻說天冷時蓄電池的蓄電能力會自然衰減,只要延長電池的充電時間就行了。后來,我按該店介紹的方法延長了對電池的充電時間,但是情況不但沒有好轉,反而更加嚴重,經(jīng)常是車子騎到半路就沒電了。兩個月后,我又找該店要求免費更換蓄電池,對方卻說已經(jīng)過了“三包”期(6個月),要想更換必須繳錢。請問,我現(xiàn)在該怎么辦? 據(jù)解放工商分局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的一位負責人介紹,目前電動車市場(Rialto)的售后服務存在許多問題。一些電動車銷售商為了一點蠅頭小利,經(jīng)常在售后服務中設置陷阱,使消費者防不勝防。秦女士遇到的情況就非常典型,商家利用其對電動車知識的缺乏,編出種種理由,拒絕在“三包”期內(nèi)維修、退換質(zhì)量有問題的產(chǎn)品,逃避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,待到“三包”期過后,又以高價賺取消費者的維修費,這是典型的只管銷售、不管服務的行為。雖然商家缺乏職業(yè)道德,但是由于秦女士沒有證據(jù)證明蓄電池是在“三包”期內(nèi)出的問題,所以她不能要求商家為其免費更換電池。 這件事從另一方面也提醒廣大消費者:購買商品前,一定問清商家售后服務所包含的內(nèi)容,了解自己的各項權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商家在“三包”期內(nèi)推卸責任,一定要向工商部門投訴、舉報,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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